关于云和县白龙山农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2016-07-06
浙江/丽水 招标采购
关于云和县白龙山农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浙江/丽水-2016-07-06 00:00:00
浙江/丽水-2016-07-06 00:00:00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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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云和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 |
| 文号: | 云水〔****〕**号 | ||
关于云和县白龙山农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作者:水利局
来源:云和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陆玲鹰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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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白龙山农庄有限公司:
你单位要求审查《云和县白龙山农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同意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依据、原则和目标。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共计*******,直接影响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及方法。
本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
资*****万元(土建****、设备***、安装****、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深度为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下阶段在编制主题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应据此进行水土保持设施专章设计;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应在项目开工前报我局备案。
(二)在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纳入正式条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事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工程开工后,应及时到我局备案,并积极配合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不得通过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云和县水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