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和县《梅家源坑流域红光村段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碧水映村项目)的审查意见
2016-07-06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关于云和县《梅家源坑流域红光村段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碧水映村项目)的审查意见
浙江/丽水-2016-07-06 00:00:00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云和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
文号: 云水〔****〕**号
关于云和县《梅家源坑流域红光村段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碧水映村项目)的审查意见
作者:水利局   来源:云和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陆玲鹰   发布时间: **********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
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

浮云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县水利局主持召开了由有县发改局、财政局、农办、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旅游局以及试点项目所在乡镇(街道)领导或专家参加的《云和县梅家源坑流域红光村段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碧水映村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与会人员对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涉及云和县梅家源坑流域红光村。本工程的实施深入贯彻了山水童话乡村的建设,实现了“活水绕城,碧水映村”美好的乡村面貌,充分展现了乡愁文化。 

二、基本同意工程治理长度 

云和县梅家源坑流域红光村段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碧水映村项目)总治理河长****。 

三、基本同意工程布置方案和主要建筑物。 

基本同意改造堰坝*座。 

本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级,临时建筑物级别如施工围堰为*级。工程区涉及河道修复及绿化、堰坝工程。 

四、原则同意改造堰坝型式为缓坡型式。 

五、原则同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工期为*月。 

六、原则同意工程设计概算编制依据、方法和结果,具体投资以发改批复为准。 

七、工程建设必须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云和县水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云水〔****〕**号.****
附件:
附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