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0-10-30 00:00:00
为进一步在全县农家乐(民宿)广泛推广“公筷公勺”,确保实现“公筷公勺”在农家乐(民宿)行业配备率和使用率达到***%,我局决定采购一批农家乐(民宿)使用的“公筷公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采购全县范围内农家乐(民宿)使用的公筷和公勺
二、采购材质、数量、规格、要求。
材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数量:****套。尺寸大小:公筷****和公勺****,制作特色:设计制作云和云居.六头民宿品牌宣传相关内容。
三、最高限价:*****元。
四、资格要求:
具有相关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可在****年 **月**日至**月*日下午*时前到凤凰山街道普光寺小区**幢农业农村局经济发展科(一楼)报名或邮寄营业执照报名。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七、询价响应文件
凡自愿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的报价单位,须按要求提供询价响应文件,其内容至少包括以下资料: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其他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评定办法
实行“最低价评定法”,即:由询价小组在资质符合要求的报价单位中,按照“符合采购项目质量和技术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报价最低者成交”的原则,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本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若有二个及以上的报价人报价相同,由询价小组成员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排名顺序。
九、采购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在招标会议结束后,与采购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合同内容应与本项目询价公告、询价响应文件的各项要求保持一致;其他未明确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十、解释权
本询价公告由项目采购单位负责解释。报价人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采购单位联系。
联系人 :蓝敏剑 联系电话:***********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