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08-28 00:00:00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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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云和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 |
| 文号: | 云水〔****〕**号 | ||
浙江兴鸿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要求批复<云和-吴兴山海协作共富产业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云和*吴兴山海协作共富产业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城西路以东,规划祥云路延伸段以南,瓦窑村以西,规划白龙山路延伸段以北,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工程总占地面积*.*******,均为永久占地面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厂房、消防及运输道路、配套停车场、绿地以及配套设施用房,工程共新建**座工业厂房,其中***#~***#为**单层厂房,***#~****#为多层厂房,***#包含配套办公楼,项目设置有开闭所、配电房、**信号站、垃圾站、门卫(含消控室)等配套设施用房,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下建筑面积*****,地下面积为消防水池及管护设施,容积率*.**,建筑密度**.**%;项目规划综合绿化面积*.*******,绿地率*.**%;项目共设置车位***个,其中包括机动车位***个,非机动车位***个,装卸车位**个,均为地上车位。工程施工将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是十分必要。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总平衡方量:工程挖方总量*.**万**(其中土方*.**万**,拆除料*.**万**);工程填方总量*.**万**(其中土方*.**万**,绿化覆土*.**万**,宕渣*.**万**,砂砾碎石*.**万**);工程借方总量*.**万**(其中绿化覆土*.**万**,宕渣*.**万**,砂砾碎石*.**万**);工程余方总量*.**万**,均为土方。已发生和后续余方均外运至云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进行场地填筑。
三、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共计为*.*******。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本项目设计水平年时段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不涉及,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
六、基本同意方案中项目根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及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特点等因素,分为*个防治分区: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施工前进行洗车池、临时排水、沉沙及密目网布设,施工期间进行排水工程及挡墙排水施工,施工后期进行土地整治、绿化覆土、透水铺装、雨水调蓄池安装并进行综合绿化。
(*)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施工前期进行临时排水、沉沙措施、填土编织袋拦挡、密目网苫盖措施布设,并在施工场地进行撒播草籽,施工后期进行土地整治。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体系、防治措施布设和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建设中应对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中予以落实。施工时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好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八、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地段、内容和方法。
九、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措施**.**万元,植物措施**.**万元,临时措施**.**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用**.**万元,独立费用**.**万元(建设管理费*.**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元。水土保持投资中,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万元,主体设计已实施投资*.**万元,后续实施投资***.**万元。
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项目主体设计深度为规划设计阶段,下阶段要据此做好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并应及时报送云和县水利局,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本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机关批准或者备案。
(二)在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纳入正式条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本项目主体设计深度为规划设计阶段,建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在下阶段设计时,优化设计方案,明确施工期间防汛措施。
(四)应当项目开工前进行水土流失监测,并按季度向云和县水利局报告监测成果。
(五)应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中,并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竣工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报告。
(六)项目开工前,及时到云和县税务局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手续并足额缴纳补偿费。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业主单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自主验收,并向云和县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情况。
(七)将土石方信息录入浙土平衡系统。
十一、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由云和县水利局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及时与云和县水利局做好衔接。
云和县水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云和*吴兴山海协作共富产业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云和*吴兴山海协作共富产业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部门:云和县水利局。
二、监督检查范围:云和*吴兴山海协作共富产业园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检查是否按规定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有无集中堆放并采取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表土自身利用和外运综合利用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四)检查取土场、弃渣场(堆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存在向河道、水库、湖泊倾倒弃渣等情况。
(五)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如深挖、高填路段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成果资料是否齐全、可靠等。
(七)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足额、及时交纳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遥感监管等方式。
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年检查*次,将设置堆高**米以上或方量在**万立方米以上弃渣场(堆场)、有举报线索、下发整改通知、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或黄色等项目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密监督检查频次。
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
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
云和-吴兴山海协作共富产业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