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1-10 00:00:00
黄岗片区配套路网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黄岗片区配套路网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黄岗片区配套路网设计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黄岗片区配套路网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号市政设计大厦***室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验收结束,暂定**个月(其中:自单个项目委托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地形图测绘、物探、检测、环评、勘探及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庐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号
联系人:祝鹏飞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蓝钻尚界*座*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蓝钻尚界)*座*楼,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庐阳区财政局(庐阳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金凤,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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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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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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