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鑫公司生产区道路维修工程
2025-11-10
广西/玉林 招标采购
成鑫公司生产区道路维修工程
广西/玉林-2025-11-10 00:00:00
成鑫公司生产区道路维修工程发布时间: ********** **:**

成鑫公司生产区道路维修工程公告

一部分: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成鑫公司生产区道路维修工程。

二、项目地点

玉林市塘步岭工业区**号—玉林市成鑫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要求

(一)由中标人实行总承包式,负责工程的原材料采购、运输、施工、质保等工作并对其安全负全责,具体详见附件:《成鑫公司生产区道路维修工程报价表及技术要求》。

(二)报名截止后,由招标单位审核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资质,核实具备参加投标资质后发放招标技术文件及接待投标人勘查工程现场。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新明,联系电话:***********。

五、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及其它相关说明

(一)报名截止时间

****年**月**日**:**止(以阳光采购平台报名为准)。

(二)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玉林市成鑫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拟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暂定)。

(三)其它相关说明

*、投标报价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报价表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表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报名截止后,投标人如果少于*家,将作流标处理。招标人有权对投标资质进行择优筛选,而不对未通过筛选的潜在投标人进行任何解释。

*、投标人需响应招标人合同、安全环保管理责任协议、廉洁协议相关条款,不响应者,可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六、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国家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其中的不含税价不作调整,相应的增值税按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单位,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支付工程总价的**%,余下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质保期满一年后无息支付。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经营资质。

(三)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投标采购活动中,无违法不良记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表填写要求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表应在充分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报价表,招标人视同投标人已经充分了解投标文件所有影响项目实施成本的因素,并且确认投标人已在商务报价中做了相应的考虑,之后就此再提出的任何调整商务价格并增加其他费用的要求,招标人将不予以接受。

四、技术负偏离声明

投标人对不能满足成鑫公司生产区道路维修工程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报价表备注栏中明确提出及说明。对未做声明的,将视为投标人在评标后提出与之负偏离的声明,招标人将不再接受。

五、保密

投标各方应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商业和技术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六、招投投诉举报电话:************

七、其他

(一)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平台报名成功后,才能将参与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转账至成鑫公司指定的账户;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未按本公告约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报价表将被拒收,按废标处理。

交纳投标保证金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玉林市东门支行。

账号:*******************。

开户名:玉林市成鑫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备注应注明用途“生产区道路维修工程投标保证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报价表的。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被认定为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凡扰乱评标现场秩序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除不退还保证金外,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任何采购及招标活动且招标人有权选择另一投标人中标。

(四)投标资料不退还,由招标人在履行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合理处置。

(五)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合同履约金待工程项目验收通过后**日退还。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玉林市成鑫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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