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兰鑫焦化厂东门至红柳公路(十号路末端)管网建设项目[资审结果公示]
2025-11-10
甘肃/兰州 中标结果
皋兰县兰鑫焦化厂东门至红柳公路(十号路末端)管网建设项目[资审结果公示]
甘肃/兰州-2025-11-10 00:00:00

皋兰县兰鑫焦化厂东门至红柳公路(十号路末端)管网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皋兰县兰鑫焦化厂东门至红柳公路(十号路末端)管网建设项目已由皋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皋发改审【******号文件、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皋住建行审【*****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皋兰县市政园林所,建设资金拟申请一般债券及县财政资金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皋兰县市政园林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招标单位:皋兰县市政园林所

*.* 项目名称:皋兰县兰鑫焦化厂东门至红柳公路(十号路末端)管网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皋兰县三川口工业园区黑石片区红柳村

*.* 建设规模:该项目对皋兰县兰鑫焦化厂东门至红柳公路(十号路末端)地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和道路恢复及附属设施工程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给水工程:包括给水管道及附属消防工程,敷设***********高密度聚乙烯*****给水管道****,公称压力*.****,配套建设给水管道相关附属设施。

(*)雨水工程:敷设***********雨水管****,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配套建设雨水管道相关附属设施。

(*)污水工程:敷设***********污水管道****,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配套建设污水管道相关附属设施。

(*)道路恢复及附属设施工程:管网开挖后对整个道路进行恢复,道路全长***.****,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沥青混凝土路面。附属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标志标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道路路基防护工程等。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资金来源:拟申请一般债券及县财政资金等多渠道筹措。

*.* 计划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申请人近三年(******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为准);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 人、技术负责人*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人、施工员*人、质量员*人、安全员*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料员* 人、材料员* 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申请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日止相关查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 网 址 :****://***.*****.***.**/***/*******/******************.*****)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拟配备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在其他项目上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锁定;

*.**省内企业须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省外企业根据甘建服[****]***号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无需到现场办理;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日至*******

*.*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分;

*.*递交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一份、.***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小时开启);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①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②申请人按甘建建〔*******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③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 ****://***.*******.**:****/*******/*********/*****(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皋兰县市政园林所

联系人:宋炳昱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名藩大道建德大厦**

*.*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 ****://***.*******.**:****/*******/*********/*****(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魏主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皋兰县石洞镇民藩大道建德大厦**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对于因其它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皋兰县市政园林所

地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名藩大道建德大厦**

联系人:宋炳昱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馨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北街兰天国际广场**

联系人:杨松波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甘肃馨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5/10/29 18:04:29
,,,

皋兰县兰鑫焦化厂东门至红柳公路(十号路末端)管网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结果

盖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年**月**日

项目及

标段名称

皋兰县兰鑫焦化厂东门至红柳公路(十号路末端)管网建设项目

交易编号

***********************

招标人

皋兰县市政园林所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

机构

甘肃馨信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资格预审

时间

****年**月**日**时**分

资格预审地点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第一开标厅

资格预审结果

标段

(包号)

申请人名称

(不合格)

审查意见(不通过原因)

/

甘肃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

皋兰县兴皋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要求不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

备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 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8153679897 签于 2025/11/10 16:50:37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