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2025-11-10
广东/清远 终止废标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广东/清远-2025-11-10 00:00:00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发布机构: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代理机构: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钟芷薇项目负责人:邓淑仪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结果公告上中标金额作为中标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号、发改办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规定的“货物类”计费标准计算收取。中标供应商须于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汇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调查费及中标服务费。,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原公告的合同包*(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清远市新城西八号小区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号恒福商务中心*层商场**号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

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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