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5-11-10 00:00:00
南明区闲散地块地上空间综合利用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号)、《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答记者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投标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南明区闲散地块地上空间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了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审批等前期相关工作,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明区闲散地块地上空间综合利用项目已由南明区人民政府出具《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 **次 常务会议纪要》同意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组织该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受让方,招标人为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招标内容
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并与其签订《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将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出让给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并由受让方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工作。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南明区闲散地块地上空间综合利用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招标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万元,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部分由中标受让方自筹。
*、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停车位****个;充电桩***台;临时性商铺建筑*****㎡;洗车房**间;移动商铺***个;场地平整*****㎡。(最终以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拟实施地点为南明区范围内的闲散地块,包括人民大道南充巷段桥下、中环立交桥下体育公园、富源北路中环路桥下、花冠路融创国宾道旁、酒厂安置房旁、花冠路与中环立交桥交界处等附近地块。
(*)项目建设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个月(****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项目立项报批阶段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置手续办理、项目报批及相关手续办理、项目区域前期调查摸底和资金筹措等工作。
*)****年*月~****年*月: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确定施工单位。
*)****年*月~****年**月:工程建设及设备购置安装。
*)****年**月: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建设工期以实际为准。
*、项目有偿使用年限和资产权属
本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年限为**年,其中项目建设期预计为*年,自《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止;项目运营期自完工验收通过后次日起算固定为**年。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年限届满后,受让方将市政公共资源及涉及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与区住建局签署《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并按要求缴纳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后,获得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的使用权,项目建设所形成的项目资产在有偿使用期限内归受让方所有。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后,受让方将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及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
*、本项目经营收入:包含停车场收入、充电桩收入、配套用房经营收入、自助洗车收入、移动商铺租赁收入、场地租赁收入等。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主要条件:
(*)按照实施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经政府方确定的建设方案为准),并在合作期内负责对本项目建设的设施设备等开展运营维护工作;
(*)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公众;
(*)本项目相关收费单价为市场调节价,运营期内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的原则调整项目相关收费单价,但调整后的单价应对公众进行公示,避免出现社会稳定性风险。如后续有新文件对本项目涉及运营内容的收入进行明确或者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收取期限及方式
本项目收取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对应的有偿使用期限为**年,收取方式为受让方与区住建局签订《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后,向区住建局支付全额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支付期限和方式最终以签订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中约定的为准。
四、市政公共资源受让方竞价标的:
本项目市政公共资源受让方竞价标的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下限为*****.**万元;
最终金额以本项目中标受让方报价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有效的****年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年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年*月*日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受让方,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函)。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所示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编标工具咨询电话:*************)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额为:*元。
*、交纳要求
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贵阳市)交易平台系统为准。
八、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所示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
九、公告期限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胡彦宇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吾、董文雯、刘兰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