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XS202112005-X09]东融大厦建设工程办公区域装饰工程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5-11-10
江苏/无锡 招标采购
[WXXS202112005-X09]东融大厦建设工程办公区域装饰工程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江苏/无锡-2025-11-10 00:00:00
江苏/无锡-2025-11-10 00:00:00
| 招标公告 | ||||||||||||||||||||||||||||
| 东融大厦建设工程办公区域装饰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 *.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东融大厦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东融大厦建设工程核准的批复锡山行审核[****]**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城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其他国有:***.*%、私有资金:*.*%、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境外私人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办公区域装饰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项目概况 | ||||||||||||||||||||||||||||
| *.*.* 建设地点:位于无锡市锡山区,锡沪路南侧、先锋东路东侧、兴越路北侧、翠山路西侧。 | ||||||||||||||||||||||||||||
| *.*.* 建设规模:本工程装饰面积约*******,主要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层、*****层装饰及安装工程,工程建安费约****万元。 |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
|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 ||||||||||||||||||||||||||||
| *.*.*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 ||||||||||||||||||||||||||||
| *.*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东融大厦建设工程办公区域装饰工程的装饰、安装和厨房设备部分。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新标准)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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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的合同价金额≥****万元的公共建筑项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定义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发包人(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或总包单位)四方加盖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上述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类似工程单项合同的合同价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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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 ||||||||||||||||||||||||||||
|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的规定。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
| *.* 工具软件使用费***元,售后不退。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 ||||||||||||||||||||||||||||
|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资格审查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 *.评标方法 | ||||||||||||||||||||||||||||
| 本次招标采用 施工类评定分离(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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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