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2025-11-10 00:00:00
原税务局部分院落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挂牌(拍卖)出让公告
原税务局部分院落出租项目资产拍卖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原税务局部分院落出租项目资产拍卖
三、标的资产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设时间 | 特征描述 | 面积(*²) | 出让底价(元/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竞价时间 | |
总建筑面积 | 总土地面积 | |||||||
* | 商城院落 | ****.**.** | 闲置 | ****.** | ***.** | *****.** | * | **.*****.** |
* | 程戈庄院落 | ****.*.* | 闲置 | ****.** | ****.** | *****.** | * | **.*****.** |
* | 开发区院落 | ****.**.** | 闲置 | ***.** | ****.** | *****.** | * | **.*****.** |
* | 朱解院落 | ****.**.* | 闲置 | ****.** | ****.** | *****.** | * | **.*****.** |
* | 贾悦院落 | ****.**.** | 闲置 | ****.** | ****.** | ******.** | * | **.*****.** |
* | 昌城院落 | ****.**.** | 沿街房***.***²闲置,其 余昌城幼儿园使用。 | ***.** | ****.** | *****.** | * | **.*****.** |
租赁合同按每年度签订,*年起租。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承诺履行本挂牌(拍卖)文件规定的责任义务。
*、本次挂牌(拍卖)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在以往该类项目标的挂牌(拍卖)活动中违约或失信的竞买人或受让人,不得参加本次挂牌(拍卖)活动。
*、凡有意参加竞买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关于原税务局部分院落出租项目资产拍卖挂牌(拍卖)文件》。
*、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年**月**日**时前缴纳竞拍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电话:***********。
七、网上挂牌(拍卖)时间
****年**月**日上午**:*****:**,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官网、《潍坊日报》
九、其他相关要求: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公告期间到现场进行踏勘并通过出让方工作人员全面了解标的状况。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及对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涉及标的物的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受让方只承担受让方的税费。竞买人(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人,下同)或受让方须提前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核算。
*、受让方按规定交清要求款项后*个工作日内,到出让方住所办理交接手续,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交接完毕。
* 、受让方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起*日内将总成交价款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户名:山东振华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挂牌(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应于成交当日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拍卖公司签署、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交纳拍卖费用;(*)应于成交之日起*日内携《成交通知书》至出让方处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交清要求缴纳的全部价款(只接受银行转账)。注:本项目成交价款仅为资产金额不含任何税费及其他费用,本项目成交价款,出让方提供非税票据。(*)无故逾期视为违约,将取消受让方资格,并扣除其竞买保证金。《成交通知书》对出让方和受让方具有法律效力,出让方改变竞价结果的,或者受让方放弃本次成交标的资产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政策原因或双方友好协商后合同终止的,双方不承担责任,成交价款不计利息退回。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
山东振华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