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5-11-10
福建/厦门 中标结果
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厦门-2025-11-10 00:00:00
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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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238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厦门海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社****号***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项) ¥*,***,***.**** ¥*,***,***.** 本项目为****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共分为海鲜类、肉类、蔬菜水果类、粮油及调味品类、干货、冻品等,应符合国家同类货品安全要求,保证质量新鲜(严格禁止用化学药品漫泡,随时接受抽检)。要求中标人应按质按时按量向采购人提供食品配送服务。中标人须对提供的商品质量负有全部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釆购人提供假冒伪劣、三无产品以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和检验检疫的产品。中标人不得将带有促销标志的产品提供给采购人。货物数量、质量由采购人现场清点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数量或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退还及处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筹措所需物资,安全、快捷地将所供物资送达。配送的物资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分类、分单位包装,不得混装,并在每个包装袋上注明单位、品名、数量等信息。货品送达到位后由采购人组织人员验收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认定为配送完成(数量、质量问题得到双方确认后按送达后的实际数核计)。中标人应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收集采购信息,定期将当地、当季主要产品信息提供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掌握采购信息,制订食谱。中标人应以良好的信誉,优质的服务为采购人做好食品供应,做到随叫随到、按需供应,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推拖、延迟。中标人应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制,在采购人有特殊需求时,应全力以赴搞好产品筹措,确保配送工作顺利完成。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伍拾柒万捌仟叁佰柒拾贰元捌角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

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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