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5-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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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邗江区扬州高新区(汊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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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枫林新苑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枫林新苑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枫林新苑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枫林新苑位于高桥社区,吉安北路东侧、宏溪路南侧,为拆迁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约*******²,****年**月**交付,共**栋***个单元;小区共有地面机动车停车位***个;小区绿地率约**%;小区配套供物业使用房屋约***.***²;小区共有两个出入口,设置两个门卫室
*.项目需求:按《扬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三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控制价:物业服务费补贴按不超过*.*元/*²•月进行竞价,垃圾桶补贴按不超过*****元/年(按*只/单元、***元/只测算)进行竞价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服务年限:三年
*.付款方式:月度考核,季度结算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资格声明(原件)
(*)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与第(*)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须阅读《投标告知书》并签字盖章(原件)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扬州市文昌西路***号国泰大厦*号楼**层);
*. 提交报名资料:供应商需携带报名资料(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社保证明等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外地供应商可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报名(开标时将报名资料原件交付代理人员)(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备注:供应商全称+项目简称+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同时需与代理人员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 报招标文件售价:***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报名成功后书面获取招标文件。
*. 金额:*万元,采用非现金形式交纳(本票或者汇票),注明项目名称(枫林新苑物业服务项目);
*. 户名:扬州智谷创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行:建行扬州汊河支行
*. 账号:********************
开标时须携带履约保证金本票或汇票原件备查,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未缴纳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开标后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后即转为物业管理保证金,到期后半年内无息退还。
五、开标事项
*.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扬州市吉安路***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盘或光盘,电子投标文件内容需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封装在投标文件内,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胶装;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代理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人负责答复;
*.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智谷创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号国泰大厦*号楼**层
联系人:杨梅 沈一帆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一帆
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