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思明区第七批医疗卫生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11-10
福建/厦门 变更澄清
2025年思明区第七批医疗卫生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厦门-2025-11-10 00:00:00
****年思明区第七批医疗卫生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思明区第七批医疗卫生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澄清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层)*区开标室*(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层)*区开标室*(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第五章第**.*条款的设备名称与采购标的一览表不一致,现澄清以采购标的一览表为准,第五章第**.*条款更改为“★投标人须根据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扫描件;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上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本项目采购医疗器械包含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型号*)、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型号*)、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型号*)、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动态血沉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血气分析仪、尿常规分析仪、开盖离心机、免疫发光诊断系统,投标人均需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备注:以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上的产品名称为准)”,符合性审查的情形**同步修改。

*、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彬、叶涵殷

电话:************、*******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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