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设备购置项目(一)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石家庄-2025-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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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设备购置项目(一)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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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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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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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高质量发展示范设备购置项目(一)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持智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民族路华强广场*座***
被投诉人: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号西清公寓*楼 被投诉人: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原定开标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起质疑,****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答复质疑,不支持质疑事项;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后受理并通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四条评定内容及标准,(三)技术部分(暗标)第*条,评审项目: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该评分办法中按照星号项作为废标项,非星号项参数每项负偏离扣*分,本项目中全部标项共计远超***项更多,即各项技术指标的分值累计总和、远超为***分,而技术指标的总分值共为**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关于直接数字化*射线摄影系统统一货物二,该部分的技术要求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五条、第二十条关于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不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查证属实,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石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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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石家庄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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