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新城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为民路校区(头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监理答疑澄清公告BB2025WHGCZ0531
2025-11-10
安徽/蚌埠 变更澄清
五河县新城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为民路校区(头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监理答疑澄清公告BB2025WHGCZ0531
安徽/蚌埠-2025-11-10 00:00:00
安徽/蚌埠-2025-11-10 00:00:00
五河县新城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为民路校区(头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监理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五河县新城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为民路校区(头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本项目企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请问该项目属于建筑行业,应该规定的本项目企业类型为:建筑业,来划分中小企业的规定?
回复: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定位,工程监理服务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门类下的专业技术服务范畴。《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明确“其他未列明行业”包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工程监理未被单独列为独立划型行业,故归入此类。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五河县教育局
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