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1-10 00:00:00
院前急救患者可穿戴系统(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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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 元 | * 件 | ***,*** 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
*.产品正常运行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采购人要求的相应验收资料,所有功能符合采购要求,达到使用单位人员要求后,双方在场情况下共同依据合同中的系统功能清单,逐条验收,双方签字确认。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完备的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分析、项目实施计划、软件技术文档、系统实施报告、培训资料、软件使用操作手册、项目验收报告等。(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技术资料齐全。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相关实施文档资料。
*.*在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甲方单位确认。
*.*系统运行(含试运行)时间达到三个月,且无重大影响系统运行问题,乙方可提交验收申请,经甲方批准后组织验收。
*.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运行稳定后再进入验收。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如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本项目的所有产品清单内容以及软件服务构成本次服务项目。
*.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质保期*年。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软件的安装、调试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并提供全维保服务。质保期满后系统年维护费用不超过合同价格的*%。
*.竞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供应商竞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
(二)年服务内容
*.成交供应商在年服务周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成交供应商需保证工程师上班时间与医院业务科室上班时间保持一致,工程师电话需保证****小时通畅,如软件系统故障,工程师需在接到通知后**分钟内予以响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紧急故障通知后*小时内远程解决,特殊紧急情况**分钟内响应。如远程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应用软件版本升级、功能维护、咨询和用户提出的不超过合同范围的功能修改,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成交供应商还应该为采购人提供包括增强软件性能、提高软件运行效率而需要进行的维护,以及使应用软件适应硬件和软件环境的变化而修改软件等维护。
*.*定期维护
在服务周期内,提供定期维护服务,每年不低于四次对采购人进行产品巡检/升级服务,年终还需对服务质量、工作量、效果现场进行相关总结。
*.*驻场服务
实施及培训至验收完成前需至少派一人驻场。
*.项目服务周期完成后要求
*.*项目服务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服务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项目服务的,应以优惠价格提供。
*.*采购人应该提供完整详尽的软件年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包括本产品涉及所有软件相关事宜。对于各类故障必须提供****立即响应服务,在**分钟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做出明确安排,若远程不能解决问题,须在*小时内派人到现场上门服务并排除故障,分析故障原因,提出书面故障分析报告及防范措施。不能当场修复的,提供备用解决方案。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成交供应商在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
七、其他要求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