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5-11-10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阳山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说明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项目实际需要
补充内容:
(一)补充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内容,补充内容如下:
“说明:
*.必须按要求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应予否决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二)补充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中内容,补充内容如下:
“说明:
*.必须按要求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应予否决投标。
*.本证明书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书。”
更正内容:
(三)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更正为:****年**月**日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年**月**日 **:**:**,更正为:****年**月**日 **:**:**。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表*技术部分”
(一) | 技术条款响应 | 根据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之“*.技术标准与要求”之“附表一:阳山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内具体技术指标(标注“★”条款除外)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注:①投标时应当按照最低层级序号对招标条款进行逐条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②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③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能响应对应指标的视为不满足。】 | ** | ** |
更正为:
(二) | 技术条款响应 | 【注:①投标时应当按照最低层级序号对招标条款进行逐条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②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③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能响应对应指标的视为不满足。】 | ** | ** |
以上为本次更正说明的全部内容,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山县财政局
地址:阳山县县城行政中心三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静福路**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层办公室**、**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