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25-11-10 17:10:39
磐自然资告字[****]***号 ****/**/**
经磐石市人民政府批准,吉林省磐石市自然资源局权益与利用科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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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磐石市开发区永盛大路以北,吉高物流以东,红色教育基地以西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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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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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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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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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活动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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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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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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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活动用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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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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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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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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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工业用地各项控制指标不得低于国土资发[****]**号文件中相关产业类型的相应规定,同时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吉林省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年本)》的要求。
*、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如有渣土、树木、线路、未标明的现状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处置,并承担所需费用。
*、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十日内自行与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局联系,持《磐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与磐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
*、本次挂牌地块的产业类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竞得人必须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利用土地。
*、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石市政府采购中心)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石市政府采购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石市政府采购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磐石市政府大楼四楼联 系 人:李桐联系电话:*************开户单位:磐石市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石市支行开户账号:*****************
吉林省磐石市自然资源局权益与利用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