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1-10 00:00:00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小型水库坝顶道路硬化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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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金湖大道玫瑰园**号楼***、***商铺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壹拾柒万捌仟元整(小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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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小型水库坝顶道路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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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范围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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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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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赵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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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信息 |
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城管大厦三楼,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街道办事处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金巢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健康东路城管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