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2025-11-06
浙江/嘉兴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浙江/嘉兴-2025-11-06 00:00:00
  • 索引号:

    ******************/**********

  • 成文日期:

    **********

  • 组配分类:

    政府采购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海盐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 发布时间: ********** **:**
  •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 浏览次数:

投诉人:定州市博盛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庞村镇北只东村

法定代表人:蔺换卿

被投诉人*: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华丰路***号

法定代表人:张林峰

被投诉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南楼

法定代表人:张齐兵

投诉人定州市博盛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对被投诉人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被投诉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被投诉人*)关于海盐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外运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盐政采(****)****号)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经审查,投诉人投标时未通过资格性审查,之后的评审活动对其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其与资格性审查行为之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不具有利害关系,不具备对资格性审查行为之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提出相应质疑、投诉的资格。我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海盐县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海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盐县财政局

****年**月**日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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