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林业局关于公开遴选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两河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视频监控和智能卡口、市本级森林防火队伍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机构的公告
2025-11-10
广西/贺州 招标采购
河池市林业局关于公开遴选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两河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视频监控和智能卡口、市本级森林防火队伍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机构的公告
广西/贺州-2025-11-10 00:00:00

河池市林业局关于公开遴选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两河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视频监控和智能卡口、市本级森林防火队伍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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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两河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视频监控和智能卡口、市本级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二)建设单位:

河池市林业局

(三)项目概况(共*个):

*.项目视频监控和智能卡口建设*分标(市本级、金城江区、宜州区片区视频监控和智能卡口建设)

*.项目视频监控和智能卡口建设*分标(罗城县、环江县片区视频监控和智能卡口建设)

*.项目视频监控和智能卡口建设*分标(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片区视频监控和智能卡口建设)

*.市本级标段(市本级森林防火队伍能力建设)

*.监理服务(项目视频监控和智能卡口建设、市本级森林防火队伍能力建设)。

二、代理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编制招标方案、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

*.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接受投标人报名,组织答疑、开标、评标等活动;

*.提供招标全过程的法律、技术咨询;

*.协助招标人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发放中标通知书;

*.整理并移交招标备案资料及档案。

(二)服务周期:

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工作全部完成、资料移交归档完毕止。

(三)服务质量:必须确保招标代理工作合法、合规、高效,廉洁、无重大失误和有效投诉。

三、招标代理资格条件

*.参选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合法的工商注册与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招标代理”或“采购代理”或“工程咨询”等相关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选人当地监管平台进行信息登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及其当地分网完成登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需要在项目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信息登记,获取平台操作权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备一定的综合实力和专业水平,具体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拥有不少于*人的“专职人员”,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如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招标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证书)的人员。(提供相关人员职称、社保等证明材料)

*.代理公司(或分公司、办事处)在河池市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提供租房合同、房产材料等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注册执业资格,并具备*年以上招标代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有类似项目成功业绩:近*年(****年****年至今)内成功完成过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提供代理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

四、提交材料时间、地点、内容

*.递交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年**月**日**:**前将相关材料原件提交到河池市宜州区高家堡西路*号发展大厦*楼***室。

  *.提交材料内容:

申请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附件)、提供三、招标代理资格要求”材料。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五、招标代理的确认

对通过三、招标代理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公司)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进行确定,选择出*家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河池市林业局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单位:河池市林业局

地址:宜州区高家堡西路*号发展大厦*楼***室。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工作日),***********。

河池市林业局

****年**月**

附件:

河池市林业局:

    在审阅了贵单位的“关于河池市两河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市本级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公告”后,我方决定参加此次招标代理选择。我方授权(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作为全权代表,递交申请文件。我方承诺,已详细审阅全部公告文件,递交的申请文件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单位全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址:

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河池市林业局:

本公司(*****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招标代理选择活动前三年内(自****[*]月[*]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接受被取消资格及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单位全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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