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2025-11-10 00:00:00
| 项目名称 | 无锡锡惠供水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惠山区前洲街道污水管网等资产) | |||
| 项目编号 | ********** |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年度前洲街道(城铁站区)党工委(扩大)会议第**次会议通过 |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终止日期:********** | ||
| 转让方名称 | 无锡锡惠供水有限公司 | |||
| 标的物概况 |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无锡锡惠供水有限公司所有的惠山区前洲街道污水管网等资产,详见附件*:《资产清单》。《资产清单》仅供参考,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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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财评报字(****)第***号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无锡市惠山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转让标的评估值(万元) | *****.** | |||
| 特别事项说明 | *、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单项或部分受让申请; *、标的资产均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本项目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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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 | *****.**万元 | |||
| 受让方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
*、本次资产转让总价款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的交易价款,剩余价款在二个月内付清,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并于公告期满日**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的企业法人,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 受让方在受让标的资产后,应继续维持其正常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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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 *、北京中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财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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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查询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看样联系人:余经理***********。 *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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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吴经理 | ||
| 联系电话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