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友财采投处【2025】2号
2025-11-10
黑龙江/伊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友财采投处【2025】2号
黑龙江/伊春-2025-11-10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友财采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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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教育质量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拾穗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被投诉人:黑龙江中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佳木斯前进区,滨江路东金港湾一期***号

被投诉人:伊春市友好区第三中学

地址:伊春市友好区友好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伊春市伊春区铭阳电脑店

地址:伊春区红升办事处卫星街*号楼东*户门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 投 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我方投诉代理机构,其对在合法期内提出的质疑不答复已经违反相关规定,请财政 局依照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我方作为当事人,申请看到处罚公告。 投诉事项: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设置大量主观分值影响项目公平公正,客观分值过低,导致 项目中标完全是专家说的算,即使完全满足技术要求,价格最低也中不了标,专家完全可以在主管 分值里挑毛病扣分,直到指定供应商中标。 投诉事项:本次采购项目以第**项智慧黑板为控标点,以达到控制项目走向指定供应商中标的 目的,采购人所使用的技术参数不是结合实际需求拟定的,因为采购人根本无法写出这些参数,采 购人照抄制造商检测报告上的非标准检测内容作为技术要求,存在标前官商沟通,以特有参数限制 常见品牌投标,最终达到精准控标的目的,我方认为无论满足几个品牌,采购人都不能照抄制造商 检测报告,我方认为采购人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投诉事项*:我方投诉代理机构,其对在合法期内提出的质疑不答复已经违反相关规定,请财政 局依照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我方作为当事人,申请看到处罚公告。投诉事项*:评审因素设置不 合理,设置大量主观分值影响项目公平公正,客观分值过低,导致项目中标完全是专家说的算,即 使完全满足技术要求,价格最低也中不了标,专家完全可以在主管分值里挑毛病扣分,直到指定供 应商中标。投诉事项*:本次采购项目以第**项智慧黑板为控标点,以达到控制项目走向指定供应商 中标的目的,采购人所使用的技术参数不是结合实际需求拟定的,因为采购人根本无法写出这些参 数,采购人照抄制造商检测报告上的非标准检测内容作为技术要求,存在标前官商沟通,以特有参 数限制常见品牌投标,最终达到精准控标的目的,我方认为无论满足几个品牌,采购人都不能照抄 制造商检测报告,我方认为采购人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回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 疑函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回复:本次采购货物包含桌椅、窗帘等常 规办公家具及智慧黑板等教学设备,其中桌椅、窗帘技术标准统一、参数差异小,智慧黑板核心参 数已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且无争议。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将分值重点分配至供货保障能力与服务质 量:供货方案(**分)、运输方案及安装方案(**分)、应急预案及措施(**分),因本项目需为学校供货, 且智慧黑板需上门安装调试,供货效率与服务保障直接影响教学工作开展;应急方案(**分)针对设备 运输损坏、安装延误等突发情况,是确保项目按期交付的关键。上述分值设置与采购需求的重要 性、复杂性相匹配,并非无依据分配。量化标准清晰明确每一分值均对应具体可验证的评审依据, 做到细化、量化。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分值设置与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 故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回复:根据采购人《市场调研记录》显 示,调研对象数量不少于*家,且涵盖一线品牌与区域服务商,符合“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投诉人主 张“鑫城、视隆等为贴标品牌”,未提供证据佐证,缺乏事实依据。不存在参数抄袭或使用特有参数情 形:经比对本次项目与省内其他学校智慧黑板采购参数,核心指标如分辨率、触控点数、响应时间 等存在共性表述,属于行业通用技术标准,并非“完全一致的特殊参数”。此类共性指标是行业普遍 认可的基础要求,并非某一品牌特有。投诉人以“参数文字描述相似”推定“抄袭品牌参数”,缺乏事实 依据。关于投诉人主张“未开标前确定中标品牌为希沃、存在围标”,不存在限制投标、指定中标品牌 的情形。投诉人提及的“希沃提供三份检测报告”,仅为希沃自身产品检测证明,采购人未将其作为参 数拟定依据,投诉人未提供“标前确定中标品牌、围标”的有效证据,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综 上,投诉人提出的“智慧黑板参数为希沃特有参数、采购过程存在违规”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和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成立不影响中标结果项目继续进行。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该项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友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友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伊春市友好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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