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项目业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
*.项目名称:新津分院办公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范围:新津分院办公设备维修服务项目范围(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维修及其耗材更换等)。
*.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桥津上街***号。
*.比选控制价(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年,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费按月据实结算,合同履行期间若累计结算达到**万元,则该项目自动终止。
二、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含办公设备维修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年 ** 月**日至****年 ** 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机场科领取比选文件。
四、报名所带资料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效期内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销售;
*.至少提供*名维修人员具备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年 **月**日**:** (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
*.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桥津上街***号
联系人:欧老师 杜老师
电话: ************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机场科
****年 **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