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11-10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南财书〔****〕** 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学年度南山区公办校(园)食堂乳制品批量集中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云冠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科技园路**号荣丰大厦**楼*区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号南山智谷*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楼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山大道****号教育信息大厦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裕文富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科技一路绘王科技园食堂一层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晨曦学生奶供应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华明苑*座***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厨帮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合社区**区瓦窑花园二巷*栋厂房二***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天鲜配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龙西鸿倡发工业园*栋厂房*层
四、基本情况
****年*月**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月**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月**日,投诉人就采购结果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提起质疑。*月**日,交易中心答复质疑。*月**日,投诉人因不满前述质疑答复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未依法依规提供技术部分详细得分明细及评审依据;招标文件中“配送服务实施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方案”三个评分项存在评分不合规、无故乱扣分问题。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配送服务实施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方案”三个评分项的评分评定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存在不公正因素。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未依法进行质疑,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驳回全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