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2025-11-10 00:00:00
产权项目公开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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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清远市清城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批准,我单位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产权交易系统以网上竞价的形式对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辆电动巡逻车国有资产所有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交易保证金(元) | 起始价(元) | 增幅价(元/次) |
*************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辆电动巡逻车国有资产所有权 | 物品存放在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市场监管所、南门市场监管所、北门市场监管所、松岗市场监管所内。按照车辆管理部门的要求,车辆竞价成交的必须将车辆原有标识和字样进行清除或覆盖,车辆标识的清除或覆盖由竞得人自行清除或覆盖,所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详见交易方案。 | **** | ***** | *** |
合计:*宗 | 总金额:*****元 | ||||
注:标的物交付条件均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在提交竞价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交易文件并现场踏勘交易标的。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知悉交易文件内容并自愿受其约束,对交易标的现状无异议。在竞得交易标的后,竞得人不得因对交易文件内容和交易标的现状存在异议而对抗成交结果。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
*、本标的采用资格后审制度,由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核。如竞得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委托方(业主方)将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物另作处理。
三、采用增价方式进行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网上竞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在竞价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价,系统将在竞价期限截止时点启动*分钟限时竞价程序,直至*分钟内无人出价,交易结束)。
*#***;*#***;*#***;*#***;成交结果公示时间为标的成交次日起*个自然日,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个自然日内与项目委托方(业主方)联系,按交易资料要求签订《交易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成交结果公布即视为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和项目委托方(业主方)明确告知竞得人成交事实,并履行了通知办理成交手续的义务。
五、在公告期间可以与委托方(业主方)电话预约查看标的。
六、该项目公告将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系统(*****://******.******.**:****/)进行发布。竞买人可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系统查看标的详情、报名和竞价。
七、联系方式
*、标的产权、概况、租赁安排等事项请咨询项目委托方: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连江路**号。
*、交易系统操作与使用问题请咨询: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产权交易部:************
*、系统登陆异常或网络故障等问题请咨询: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数据资源部:************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号楼首层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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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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