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5-11-10 00:00:00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式辅警被服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采 购 公 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现采购一批新式辅警被服,兹邀请符合本次活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二)项目名称:新式辅警被服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承诺函);
*.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
*、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版)》或《关于增补警服目录生产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的服装入围生产企业(已取消资质的企业除外)。自身不生产须采用其他厂家的,所供服装产品生产厂家须入围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版)》或《关于增补警服目录生产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已取消资质的企业除外)。生产品种至少包含(夏、春秋、冬)执勤服描述,提供入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进行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自行获取。
四、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包含: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报价单(格式自拟)。
*、资质要求需提供的承诺函和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鲜章),并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每页及外包装密封袋均需加盖公章(鲜章);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地点:泸州市江阳区蓝安路二段**号行政楼***会议室。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比选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文件每页以及密封袋未加盖公章的。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中价格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最低价相同的采用随机抽选方式确定供应商。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