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石城县财政局公布一起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5-11-10
江西/赣州 招标采购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石城县财政局公布一起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江西/赣州-2025-11-10 00:00:00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石城县财政局公布一起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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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石城县财政局公布一起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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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纵深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持续优化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现公布一起政府采购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根据线索反映,石城县某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石城县财政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石城县医院内部定好尚未公开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采购项目消息告知江西贸易有限公司,由江西贸易有限公司按照品牌、机型以及产品参数参与投标。医院与某品牌的代理商打招呼,授权江西贸易有限公司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唯一代理公司确保江西贸易有限公司参与投标后能够中标。医院按照告知江西贸易有限公司品牌、机型以及产品参数制作招标文件。江西贸易有限公司中标后,向某医院个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条(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年*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三)、第七十二条(一)(二)、第七十七条(三)(四)(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七)、《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石城县财政局对某医院作出给予警告,处二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江西某贸易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八*.***万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本案涉及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已另案处理。

案例警示: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当事人串通投标是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的对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以及在开标前泄漏标底,都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甚至会构成犯罪,尚未构成犯罪的,也应当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等方式,严厉打击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障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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