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对医院食品零售店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租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医院食品零售店招租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租赁经营期:*年
四、租金最低限价:****元/月(场地面积约**平方米)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六、承租人资格:
*.承租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承租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非联合体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承租人须具有有效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符合资格的承租人应当在公示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总务科*室(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号后勤辅助楼二楼)提交以下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料;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承租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必须提供下列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者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税务部门出具的近期的完税证明、授权代表近半年内的个人社保证明及明细),需携带社保卡原件现场核对;*)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号后勤辅助楼二楼会议室
九、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十、评审地点:后勤辅助楼二楼会议室
采购人联系电话:************* 何生监督投诉电话:*************
科内采购文件.***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