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兴隆综合供能站项目砂石料转让
2025-11-10
浙江/衢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衢江兴隆综合供能站项目砂石料转让
浙江/衢州-2025-11-10 00:00:00
浙江/衢州-2025-11-10 00:00:00
衢江兴隆综合供能站项目砂石料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衢江兴隆综合供能站项目砂石料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衢州衢江农业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方报名需首先在衢州衢江农业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完成现场报名(请意向方直接至衢州市衢江区川汇路与缪家西路交叉路口往西约**米,衢州市衢江区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楼,现场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凭报名表(需在报名时上传)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万元(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标的中标款由衢江区财政局开具衢江财政非税电子发票,不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无交易服务费。 *.本次转让标的堆放于详见清单,意向方需自行前往踏勘。 *.受让方必须在其被确定成交后*个工作日内通过浙交汇缴纳成交价款并一次性支付详见*万元提货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并与转让方签署交接清单与承诺书等书面手续方可转运标的。履约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提货保证金。如受让方逾期或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违约的,受让方无权要求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因受让方违约行为产生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均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减,扣减后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原数额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补足,应当在收到转让方通知后*日内补足至原数额。 *.成交价款及提货保证金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成交价款及提货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杭州银行衢州分行)。 *.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承诺书、交接清单等书面手续签约人,承诺书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等手填信息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标的交割及清运事项(详见提货保证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