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戎州实验小学本部食堂修建及附属工程(食堂供餐设备采购)(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5-11-10
四川/宜宾 中标结果
宜宾市戎州实验小学本部食堂修建及附属工程(食堂供餐设备采购)(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宜宾-2025-11-10 00:00:00
宜宾市戎州实验小学本部食堂修建及附属工程(食堂供餐设备采购)(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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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本部食堂修建及附属工程(食堂供餐设备采购)(二次)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本部食堂修建及附属工程(食堂供餐设备采购)(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宜宾市戎州实验小学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黑塔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层层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熊猫大道****号*楼***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详见附件(设备采购清单标的名称) *(批) ¥***,***.** ¥***,***.** 详见报价明细表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壹仟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宜宾市戎州实验小学校园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份,乙方持有*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本部食堂修建及附属工程(食堂供餐设备采购)(二次)合同********.***

合同文件.***

本部食堂修建及附属工程(食堂供餐设备采购)(二次)合同********.***

宜宾市戎州实验小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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