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 万州区诗仙、麻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剩余砂石
2025-11-10
重庆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万州区】 万州区诗仙、麻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剩余砂石
重庆-2025-11-10 00:00:00
万州区诗仙、麻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剩余砂石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万州区诗仙、麻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剩余砂石转让

标的系重庆三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砂石一批(诗仙、麻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剩余砂石资源),预估数量约***.******万*³。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四、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本次项目涉及到受让方与项目业主(或代建业主)的组织协调,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详情实地踏勘、向转让方咨询及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渝东分所现场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数量等),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需按相关施工进度移交等),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七、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或向转让方提交同等金额的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独立银行保函)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重庆联交所在收到交易价款后,无需转、受让双方另行出具划款函件,由重庆联交所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同时有权扣除其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另行处置。若因受让方原因未在交易合同规定时限内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终结交易,同时没收其交纳的***万元履约保证金(或根据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同等金额款项),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国有资产交易资产转让项目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

九、因标的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陆续产生,本次交易标的移交时间以转让方按施工进度通知为准,转让方负责在****年**月**日前移交完成。

十、受让方结清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并向转让方提交砂石运输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后,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区域及转让方通知的移交时间内进行标的装载、运输等工作,砂石由项目业主(或代建业主或指定单位)与受让方在现场共同计量。砂石由受让方在项目业主(或代建业主)规定的时间、线路里自行组织车辆运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运输,影响项目建设施工。如受让方未按照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业主(或代建业主)、施工单位或转让方要求及时运输砂石的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交易由转让方指定的施工单位负责砂石上车(上车费用由转让方负责),其他与砂石相关的运输等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标的现场接驳以及运输砂石时,应遵守作业安全规则,服从项目业主(或代建业主)、施工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管理,不得影响项目施工的正常进行,受让方须自行与项目业主(或代建业主)、施工单位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砂石的接收、运输等组织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项目业主(或代建业主)的场地、内部道路等】,砂石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包括安全责任、环保责任、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等)均由受让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砂石装卸、运输、组织协调等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十二、受让方须配合项目建设施工进度完成砂石装运工作,不得影响施工、长期占用施工场地等,若因受让方无故停止、拖延运输等原因导致**小时内未按施工进度完成砂石装运的,转让方第一次发现后予以书面警告,并有权从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万元作为违约处罚。首次处罚后若转让方再次发现因受让方无故停止、拖延运输等原因导致砂石仍未按时按量完成运输的,视为受让方主动放弃剩余砂石所有权,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或根据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同等金额款项),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价款不予退还,受让方还须无条件承担转让方按弃土方式处置剩余未转运砂石所产生的转运、弃置等费用,且受让方将被列为黑名单禁止参与转让方其它砂石项目的受让。

十三、项目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政府命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停工或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停止相关工作或终止履行合同,因上述原因导致的经营亏损或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次转让底价含税价,转让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出具发票。

十五、标的以现状移交为准,且不因数量、质量出入影响交易结果,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六、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评估咨询报告》。

联系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牌楼街道沙龙路三段***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陈 杰

标的查看联系人及电话:谭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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