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11-10 00:00:00
【企业资产转让公告】道外区长发街**号 南岗区中山路***号***层两处房产分别转让
【信息时间:**********
道外区长发街**号 南岗区中山路***号***层两处房产分别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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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道外区长发街**号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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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哈产交***** |
挂牌价格 |
标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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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号 |
[****]**** |
挂牌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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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年**月**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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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辖区 |
公告类别 |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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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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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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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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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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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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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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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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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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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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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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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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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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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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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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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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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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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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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月**日 **时**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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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阶梯 |
****元或****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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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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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长发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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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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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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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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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房权证外字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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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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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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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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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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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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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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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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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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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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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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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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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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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中山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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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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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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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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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房权证南字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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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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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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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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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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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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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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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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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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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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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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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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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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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拍卖企业养老保险两处以物抵费房产事宜的批复》哈财社(****)***号、《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党委会会议纪要》****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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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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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财政局、哈尔滨市政府、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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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
信息公布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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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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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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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更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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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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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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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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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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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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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方式: (一)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条件,按照不少于**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三、对受让方的要求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后 * 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四)受让方如办理相关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受让方办理权属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税、费具体详情请见《房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咨询确认。 四、转让标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一)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进行交割。 (二)交易价款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进行结算。 受让方按照《房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 *、若《房产交易合同》中明确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出具《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若《房产交易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需持受让方签署同意转款意见的《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五、收费标准: (一)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 %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六、交款方式:本次交易价款采用转账(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交纳,意向受让方(受让方)须按公告要求将保证金、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存入指定账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名称一致。 七、声明: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信息披露内容所作出的解释及转让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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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
交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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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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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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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时**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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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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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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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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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保证金所产生利息退还受让方,具体到账时间及利息以银行系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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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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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标的更名过户是否存在限制及具体变更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哈交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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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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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六、乙方如办理相关权属过户手续,甲方协助办理,乙方办理权属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乙
方
如
办
理
相
关
权
属
过
户
手
续
,
甲
方
协
助
办
理
,
乙
方
办
理
权
属
过
户
过
程
中
所
涉
及
的
全
部
税
、
费
均
由
乙
方
承
担
。
乙
如
我办
理
相
关
权
属
过
户
手
续
,
甲
方
协
助
办
理
,
乙
方
办
理
权
属
过
户
过
程
中
所
涉
及
的
全
部
税
、
费
均
由
乙
方
承
担
。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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