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2025-11-07 00:00:00
亳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核磁共振成像系统(**))更正公告(三)[****]
亳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核磁共振成像系统(**))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亳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核磁共振成像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货物需求相关标识符号说明/注*)”进行更正,更正为:
“*):其中标注“★”、“●”、“■”的条款,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反映其所在条款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技术白皮书、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操作界面截图,提供其中之一即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已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以“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要求为准),否则视为负偏离(为便于评审,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标明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并对参数指标进行标注)。”
*.对“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技术资信分(**分)/技术参数及要求/(*)标注“■”条款”中“④、⑤”进行更正,更正为:
“④****≤射频功率<****的得*分;****≤射频功率<****的得*分;射频功率≥****的得*分;不在上述区间内的不得分。⑤**通道≤单视野不移床一次扫描最大独立接受通道数(非线圈加和数/非最大传输通道数)<***通道的得*分;***通道≤单视野不移床一次扫描最大独立接受通道数(非线圈加和数/非最大传输通道数)<***通道的得*分;单视野不移床一次扫描最大独立接受通道数(非线圈加和数/非最大传输通道数)≥***通道的得*分;不在上述区间内的不得分。”
*.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上午**:**整,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调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要素交易市场*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中内容和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亳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市辖区希夷大道西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座**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自立
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