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25-11-07 00:00:00
[新泰市]新泰市农高新农业数字化智能温室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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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农高新农业数字化智能温室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公开招标公告
新泰市农高新农业数字化智能温室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进场交易编号:********************
项目名称:新泰市农高新农业数字化智能温室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万元
建设规模:占地***亩,建设智能温室**栋,单栋长为***.**米,宽**米,面积****.**平方米,总建设面积*****.**平方米,约**亩,棚内可种植面积**亩,以种植樱桃番茄为主;配套肥水站一座。种植采用智能模式,实现环境综合智能调控,搭建可视化智能管控云平台。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接招标人通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领取时间:自****年**月*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领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通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莹 联系方式:************
*、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 “*****∶//***.****************.**/”了解相关政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泰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新泰市青云街道青云路***号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安新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滨湖路太平庄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
八、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