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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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象山县鹤浦镇水湖涂村迁建安置配套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第五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第五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工程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折合 **.*亩),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不包括村集体及村民房屋),内部车行干路宽* 米,消防道路*米。建设地点:象山县鹤浦镇水湖涂村。 *.* 招标范围:备案赋码表范围内的门卫、室外道路、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绿化、智能化预埋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 *.*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其他公告内容 / *、监督部门名称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第五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 联系人:娄勇豪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龙泽名园***号 联系人:盛素素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