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光明区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协助财政评审服务的更正公告(二次)更正事项
2025-11-07
广东/深圳 变更澄清
关于深圳市光明区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协助财政评审服务的更正公告(二次)更正事项
广东/深圳-2025-11-07 00:00:00

关于深圳市光明区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协助财政评审服务的更正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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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光明区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协助财政评审服务的更正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协助财政评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成果文件落款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担任过项目送审或成果造价金额≤****万元“概算编制”或者“结(决)算编制”或者“概算审核”或者“结(决)算审核”负责人工作经验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分,最高得**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担任过项目送审或成果造价金额***;****万元且***;*亿元“概算编制”或者“结(决)算编制”或者“概算审核”或者“结(决)算审核”负责人工作经验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分,最高得**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担任过项目送审或成果造价金额≥*亿元“概算编制”或者“结(决)算编制”或者“概算审核”或者“结(决)算审核”负责人工作经验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分,最高得**分;此项累计最高得**分。”修改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具有担任过项目送审或成果造价金额≤****万元“概算编制”或者“结(决)算编制”或者“概算审核”或者“结(决)算审核”负责人工作经验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分,最高得**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担任过项目送审或成果造价金额***;****万元且***;*亿元“概算编制”或者“结(决)算编制”或者“概算审核”或者“结(决)算审核”负责人工作经验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分,最高得**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担任过项目送审或成果造价金额≥*亿元“概算编制”或者“结(决)算编制”或者“概算审核”或者“结(决)算审核”负责人工作经验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分,最高得**分;此项累计最高得**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澄清后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做好投标文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光明区财政绩效评价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栋**楼
联系方式:邹工 *************
*.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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