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5-11-07 00:00:00
| [*]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蓝海高新产业园与蓝海科学城连接通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蓝海高新产业园与蓝海科学城连接通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蓝海高新产业园与蓝海科学城连接通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蓝海高新产业园与蓝海科学城连接通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跨海大桥段起于盛德路与经七路交叉口,路线向东与大堤平交后转向东北接遥望港景观新闸,向北沿现状老路止于通海大道,路线长约*.***。大堤段起于漓江路,路线向北至大桥段与大堤交叉口,路线长约*.***。道路路面宽***。具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管线、交通、照明等。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万元,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设计周期:自中标公告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前期相关报告编制(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中标公告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概算审批后**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年**月**日完成施工图设计评审(具体服务期限以业主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审查。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拟建工程提供前期调查、现场及周边地块调查、勘察、测量、物探、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项目报批所需各项专题(包括但不限于环评、稳评、洪评、水土保持、用地、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不可避让论证、水文分析报告等),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现场服务、审计配合等。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道路或桥梁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道桥类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评审材料等可以证明是道桥类专业的佐证材料)。 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三个月(具体时间指:****年*月*****年**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扫描件③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返聘人员。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达***万元(含)以上(或工程投资额达*****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中项目规模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则另需提供原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该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业绩。) 五、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返聘人员。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本设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过程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家。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或****”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特别提醒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本项目技术成果经济不补偿。 *、招标投标异议、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滨海园区东海大道**号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 地址:江苏省通州湾示范区金海路*号商务大厦 联系方式:************* 十一、联系方式
附件: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开标时特别说明: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综合标评审→经济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所有符合递交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条件评审,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评审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条件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后续内容评审。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二、技术标评审(暗标,满分**分) 技术分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投标人技术标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投标单项某项未列项,则该项得*分。
三、综合标评审(满分**分) *、类似业绩(**分) (*)企业业绩(*分) *.*投标人****年**月*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达***万元(含)以上(或工程投资额达*****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工程业绩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投标人****年**月*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桥梁总长不小于***米的跨河(或跨江、跨海)桥梁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工程业绩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投标人****年**月*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长度不低于***的海堤新建或整治修复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项工程业绩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项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中项目规模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则另需提供原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该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业绩。) *.*投标人****年**月*日以来(以勘察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海域勘察业绩,每提供一项工程业绩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勘察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勘察合同中项目规模不一致时,以勘察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勘察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则另需提供原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该业绩须为联合体成员方承担的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分) ****年**月*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达***万元(含)以上(或工程投资额达*****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且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项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中项目规模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则另需提供原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该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业绩。) 提供的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勘察设计总承包的,仅认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设计的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指总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如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则该业绩予以认可。 综合标的企业业绩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综合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综合标的企业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项目组成人员配备(**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路桥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得*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注册咨询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中两个及以上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技术负责人具备路桥相关专业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得*.*分,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设计组成员中勘察、道路、桥梁、给排水、造价各专业负责人必须齐全,本项最高得*.*分。 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的得*.*分。 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分。 桥梁专业负责人具备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具有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的得*.*分。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分。 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分。 以上各专业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每有一个再加*.*分,最多加*.*分。 注:(*)除勘察专业负责人可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外,其余人员须由牵头人提供; (*)正高级职称含研究员级、教授级; (*)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评审材料等可以证明是相关专业的佐证材料)及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处在有效期内);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组人员缴纳近三个月(具体时间指:****年*月*****年**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扫描件。 *、奖项(*分) 投标人(从****年**月起算)承担的市政道路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国家级奖项的,有一个得*分;获省级表彰奖项的,有一个得*分;获市级表彰奖项的,有一个得*.*分。本项只计取三个项目业绩,最高得*分。时间以提供的获奖证书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注:(*)同一个项目多次获奖仅计最高得分一次; (*)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其他可以证明获奖的文件扫描件(如奖项候选名单的公示页面等); (*)颁奖单位必须是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中的“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板块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只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获奖作为评分依据。 *、企业资信(*分)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 (*)投标人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 (*)投标人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的得*分。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只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证书作为评分依据。 四、经济标评审(满分**分) *、确定有效报价 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勘察设计部分限价***万元,专项部分限价***万元)。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部分报价和专项部分报价不得超过各自对应的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或勘察设计部分报价和专项部分报价超过各自对应的限价,作废标处理。 各投标人结合本企业经营情况及发展策略自主报出工程投标报价。 *、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扣*.*分,每下浮*%扣*.*分 (不足*%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 *、计算得分时均以总价进行计算。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各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经济标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委完成评标后,应按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则作废标处理;若定标后、签订合同前,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签订合同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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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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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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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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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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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蓝海高新产业园与蓝海科学城连接通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蓝海高新产业园与蓝海科学城连接通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蓝海高新产业园与蓝海科学城连接通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跨海大桥段起于盛德路与经七路交叉口,路线向东与大堤平交后转向东北接遥望港景观新闸,向北沿现状老路止于通海大道,路线长约*.***。大堤段起于漓江路,路线向北至大桥段与大堤交叉口,路线长约*.***。道路路面宽***。具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管线、交通、照明等。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万元,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设计周期:自中标公告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前期相关报告编制(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中标公告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概算审批后**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年**月**日完成施工图设计评审(具体服务期限以业主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审查。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拟建工程提供前期调查、现场及周边地块调查、勘察、测量、物探、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项目报批所需各项专题(包括但不限于环评、稳评、洪评、水土保持、用地、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不可避让论证、水文分析报告等),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现场服务、审计配合等。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道路或桥梁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道桥类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评审材料等可以证明是道桥类专业的佐证材料)。 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三个月(具体时间指:****年*月*****年**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扫描件③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返聘人员。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达***万元(含)以上(或工程投资额达*****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中项目规模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则另需提供原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该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业绩。) 五、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返聘人员。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本设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过程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家。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或****”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特别提醒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本项目技术成果经济不补偿。 *、招标投标异议、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滨海园区东海大道**号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 地址:江苏省通州湾示范区金海路*号商务大厦 联系方式:************* 十一、联系方式
附件: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开标时特别说明: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综合标评审→经济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所有符合递交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条件评审,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评审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条件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后续内容评审。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二、技术标评审(暗标,满分**分) 技术分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投标人技术标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投标单项某项未列项,则该项得*分。
三、综合标评审(满分**分) *、类似业绩(**分) (*)企业业绩(*分) *.*投标人****年**月*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达***万元(含)以上(或工程投资额达*****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工程业绩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投标人****年**月*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桥梁总长不小于***米的跨河(或跨江、跨海)桥梁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工程业绩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投标人****年**月*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长度不低于***的海堤新建或整治修复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项工程业绩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项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中项目规模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则另需提供原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该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业绩。) *.*投标人****年**月*日以来(以勘察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海域勘察业绩,每提供一项工程业绩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勘察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勘察合同中项目规模不一致时,以勘察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勘察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则另需提供原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该业绩须为联合体成员方承担的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分) ****年**月*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达***万元(含)以上(或工程投资额达*****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且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项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中项目规模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则另需提供原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该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业绩。) 提供的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勘察设计总承包的,仅认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设计的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指总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如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则该业绩予以认可。 综合标的企业业绩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综合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综合标的企业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项目组成人员配备(**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路桥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得*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注册咨询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中两个及以上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技术负责人具备路桥相关专业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得*.*分,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设计组成员中勘察、道路、桥梁、给排水、造价各专业负责人必须齐全,本项最高得*.*分。 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的得*.*分。 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分。 桥梁专业负责人具备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具有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的得*.*分。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分。 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分。 以上各专业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每有一个再加*.*分,最多加*.*分。 注:(*)除勘察专业负责人可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外,其余人员须由牵头人提供; (*)正高级职称含研究员级、教授级; (*)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评审材料等可以证明是相关专业的佐证材料)及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处在有效期内);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组人员缴纳近三个月(具体时间指:****年*月*****年**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扫描件。 *、奖项(*分) 投标人(从****年**月起算)承担的市政道路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国家级奖项的,有一个得*分;获省级表彰奖项的,有一个得*分;获市级表彰奖项的,有一个得*.*分。本项只计取三个项目业绩,最高得*分。时间以提供的获奖证书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注:(*)同一个项目多次获奖仅计最高得分一次; (*)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其他可以证明获奖的文件扫描件(如奖项候选名单的公示页面等); (*)颁奖单位必须是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中的“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板块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只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获奖作为评分依据。 *、企业资信(*分)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 (*)投标人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 (*)投标人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的得*分。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只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证书作为评分依据。 四、经济标评审(满分**分) *、确定有效报价 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勘察设计部分限价***万元,专项部分限价***万元)。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部分报价和专项部分报价不得超过各自对应的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或勘察设计部分报价和专项部分报价超过各自对应的限价,作废标处理。 各投标人结合本企业经营情况及发展策略自主报出工程投标报价。 *、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扣*.*分,每下浮*%扣*.*分 (不足*%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 *、计算得分时均以总价进行计算。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各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经济标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委完成评标后,应按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则作废标处理;若定标后、签订合同前,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签订合同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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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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