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11-07 00:00:00
南京市房屋安全服务中心“智慧房安”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房屋安全服务中心“智慧房安”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智慧房安”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采购需求:针对“智慧房安”管理服务平台的能力提升,建立服务运维体系、强化服务运维工作质量,主要针对平台日常用户问题处理、服务及接口监控处理、系统缺陷修复、日常数据维护、数据清理、系统功能优化调整开发、代码版本管理与定期维护,以及其他系统维护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进口产品。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以上(*)*(*)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 ** 分以下;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件
*)支付方式: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供应商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江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搜索项目”栏目,在搜索框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点击对应的项目进行“关注”,关注完成后进入“我的项目”栏目,选择本项目并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电子发票可自行在平台下载。
*)支付完成后,纸质文件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现场领取的请至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室领取;需邮寄送达的请将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为方便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栏目中下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仅为方便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所用,如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文件售价:***元
提醒:供应商必须在上述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领取采购文件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供应商将不再允许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座)**楼。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名 称: 南京市房屋安全服务中心
地 址: 南京市高楼门**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座**楼
联系方式:郭家栋、鲁民颉、姜瑶、陈诚,************、********、********、********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家栋、鲁民颉、姜瑶、陈诚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