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原百货滨海有限公司51%股权
2025-11-07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天津中原百货滨海有限公司51%股权
天津-2025-11-07 00:00:00
天津中原百货滨海有限公司**%股权
****.**.** 信息来源:天津市 浏览次数: *
天津中原百货滨海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万元
拟转让比例 **%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所在地区 天津滨海新区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李小石电话: ********/部门负责人: 袁颖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中原百货滨海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中原百货滨海有限公司**%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中原百货滨海有限公司**%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天津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注册地(住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解放路***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赵亮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理发服务;美容服务;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药品零售;餐饮服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游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美甲服务;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户外用品销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卫生洁具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钟表销售;化妆品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乐器零售;日用家电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灯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物业管理;日用电器修理;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外卖递送服务;企业管理;玩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日用杂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摄影扩印服务;洗染服务;停车场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台球活动;健身休闲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零售;通信设备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育培训活动);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中原华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 (一)委估的坐落于塘沽区解放路***号的房地产,由天津中原百货滨海有限公司抵押给天津银行第二中心支行,评估基准日贷款金额为****万元。同时,该不动产为天津劝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劝业场集团南开百货有限公司抵押贷款金额****万元。 (二)截止现场勘察日,天津中原百货滨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坐落于塘沽区解放路***号的不动产正在装修改造,现处于停业状态,依管理层访谈及取得的部分租赁意向书,本次评估在考虑装修改造成本的情况下按照全租赁的经营模式评估房地产的价值。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和平区滨江道***号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李海泉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各类商品、物资的零售、批发;日用机械、电器、电子器具修理、搬运货物;普通货运;广告;计划生育用品;旅游商品小额贸易出口业务;场地租赁服务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彩扩冲印、生活环境卫生消毒用品;热饮加工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零售;乒乓球;台球;普通诊察仪器、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物理治疗及康复仪器、中医器械、助听器销售;烟零售;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以下限分支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药材(精品小包装)零售;餐饮、娱乐(保龄球、射箭、电子游戏机)(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转让天津中原百货滨海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评估备案的批复(津劝华集战字[****]第**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中原百货滨海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底价 ****.****万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总交易价款**%的首付交易价款(含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年。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或有债务等)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须配合转让方对其进行尽职调查,按《意向受让方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向转让方提供相应材料,应不晚于挂牌到期日之前*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全部要求材料,转让方对材料提供齐全的意向受让方出具《确认函》。(转让方联系人:杨晓麟,转让方联系电话:********)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向天津产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应当在办理受让登记时提供转让方出具的《确认函》等其他相关受让登记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第三个工作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权重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总交易价款**%的首付交易价款(含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年。 *、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经营性损益由最终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因本次交易产生的证照变更、过户、转移所发生的税、费等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全部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作出有效报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最终受让方未按本《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的要求支付相关款项及费用的;(*)最终受让方违背其提供的书面承诺或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意向受让方办理本项目受让登记时须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系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并依据自身独立判断自愿参加本次交易、实施各项法律行为,意向受让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相关交易规则,所出具或签署的承诺、协议等法律文件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认同标的企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意向受让方征信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同意修订标的企业《天津中原百货滨海有限公司章程》,明确约定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重大资产处置、重大担保、变更主营业务、利润分配等)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即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实施。(*)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以或有事项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且不以此为由索赔或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权重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详见《权重报价评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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