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省级、成都市级、本级)新市街道娃娃石提灌站改造项目施工/标段补遗(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11-07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简阳市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省级、成都市级、本级)新市街道娃娃石提灌站改造项目施工/标段补遗(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成都-2025-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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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省级、成都市级、本级)新市街道娃娃石提灌站改造项目施工/标段补遗(*)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娃娃石提灌站进行原址改建维修加固取水前池,新建地埋式高位蓄水池***** 及配套放水管网 **.***,以及其他附属配套。”中表述有误,更正为:“*.*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娃娃石提灌站进行原址改建维修加固取水前池,新建地埋式高位蓄水池*****?及配套放水管网**.***,以及其他附属配套。”。 二、因招标工程量清单未明确暂列金金额。本项目暂列金金额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表述的基本预备费一致,即金额为******元,现更正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应金额,更正后的内容如图所示: 各潜在投标人按照如图所示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 标 人: 简阳市人民政府新市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