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1-07 00:00:00
安徽国风新材年产*亿平米****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和年产*亿平米新型显示用光学级聚酯离保基膜项目***辊筒清洁装置采购(二次)答疑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国风新材年产*亿平米****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和年产*亿平米新型显示用光学级聚酯离保基膜项目***辊筒清洁装置采购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国风新材年产*亿平米****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和年产*亿平米新型显示用光学级聚酯离保基膜项目***辊筒清洁装置采购(二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交货期由“**线***辊筒清洁装置须在****年**月**日具备发货条件并送到招标人指定现场,每提前*日历天交货,得*分,最高得*分(不足*日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修改为“**线***辊筒清洁装置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具备发货条件并送到招标人指定现场,每提前*日历天交货,得*分,最高得*分(不足*日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合同——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完工期限
——*、产品的交货期限由“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其中**线***辊筒清洁装置须在****年**月**日前具备发货条件并送到招标人指定现场,* 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修改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 。其中**线***辊筒清洁装置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具备发货条件并送到招标人指定现场,*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现延期到“****年**月**日**:**”;
*.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二楼开标舱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现延期到“****年**月**日**:**”。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