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龙湖镇南浔长顺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通瀛书舍补充通知
2025-11-07
福建/泉州 变更澄清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龙湖镇南浔长顺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通瀛书舍补充通知
福建/泉州-2025-11-07 00:00:00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龙湖镇南浔长顺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通瀛书舍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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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江市龙湖镇南浔长顺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通瀛书舍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晋龙湖农招标【****】**号

各投标人:

本项目建筑群属于古建筑文物保护工程,投标人资格业务范围须包含古建筑,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需包含古建筑)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注:招标文件内涉及投标人资质的相关要求按以上内容统一修改。)

本补充修改通知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南浔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致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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