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2025-11-07 00:00:00
深圳路小学、合肥路小学、安澜路小学、南马厂小学、崇德小学食堂采购设施设备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深圳路小学、合肥路小学、安澜路小学、南马厂小学、崇德小学食堂采购设施设备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深圳路小学、合肥路小学、安澜路小学、南马厂小学、崇德小学食堂采购设施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广州兆尔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号四层***房***室
被投诉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被投诉人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号
相关供应商:淮安市鸣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庄小区四排**号
当事人:广州兆尔科技有限公司,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号四层***房***室,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针对质疑事项*,中标人采用未经备案的消毒柜产品,参与该项目投标,虚假响应,如我司质疑的相关问题属实,应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针对质疑事项*,采购人答复错误,中标人制造商填写错误,属于提供虚假材料;*.针对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的生产商缺乏能效标识,采购人答复自相矛盾;*.针对质疑事项*,案板应当取得工业生产许可证,采购人答复错误,可以证明中标供应商不合格。
投诉请求:*.投诉采购人、代理机构敷衍回复质疑;*.要求重新,并正面回复我司质疑函中的问题,如我司质疑的相关问题属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暂停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一)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二)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淮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