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泰顺县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用车定点保险框架协议采购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泰顺县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用车定点保险框架协议采购(开放式)
四、 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泰顺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
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公司;必须在泰顺县设有分支公司并以分支公司名义进行响应,法人代表授权书允许分支公司企业负责人授权签发;
(三)申请人须在泰顺县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采购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并提交报名资料。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接收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电信大楼*楼***室;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泰顺县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到申请的*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供应商。未通过的供应商可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入围*家截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