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充市顺庆区2025年第一批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11-07
四川/南充 变更澄清
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充市顺庆区2025年第一批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南充-2025-11-07 00:00:00
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充市顺庆区****年第一批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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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顺庆区****年第一批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接采购人要求,对工程量清单及项目负责人要求作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对工程量清单做更正,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一般资格审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中: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水利水电工程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水利工程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证)原件扫描件;

现更正为: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证)原件扫描件;

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谈判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号二号楼*楼采监办公室;联系电话:************。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顺河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号绿地中心*号楼*楼

联系方式:************(文件咨询;评审结果)、************(评审过程)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文件咨询;评审结果)、************(评审过程)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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