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11-0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正兴街道及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置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诺远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西航港大道*段**号 | *,***,***.**元 |
生活垃圾(单价):***.**元 厨余垃圾(单价):***.**元 生活垃圾应急期间生活垃圾清运至简阳的费用(单价):*.**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诺远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垃圾处理服务 | 正兴街道场镇及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垃圾处理服务 | 正兴街道场镇及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垃圾处理服务 | 正兴街道场镇及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智敏(采购人代表)、刘艳、姜兴群、苗超、马庆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根据“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按定额*****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收款单位: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丽都支行
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采购计划文号:********************[****]*****;
*、预算金额:*******元;
*、采购品目名称:********* 垃圾处理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号*号楼塔楼**层。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号)的规定,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涉及。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服务期*年,合同一年一签,预算分别为:****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本项目为单价限价,最终据实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正兴街道广东街***号
联系方式:赖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号凯乐国际*幢***号
联系方式:谢老师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谢老师 ************
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