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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人行道日常维护劳务外包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雨花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 香樟路***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汇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长沙市浏阳市永安镇丰裕村新兴组*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市政人行道日常维护劳务外包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市政人行道日常维护劳务外包项目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佰叁拾玖万贰仟壹佰柒拾贰元伍角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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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三年总价:壹仟玖佰壹拾柒万陆仟伍佰壹拾柒元陆角捌分。小写:********.**元每年总价:陆佰叁拾玖万贰仟壹佰柒拾贰元伍角陆分。小写:*******.**元。本项目采用费用总价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承担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五险、食宿、水电气、加班、高/低温费、意外保险、管理巡查用车、小型设备及耗材、临时堆放场地租赁、税费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第一年度和第二年度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经甲方督查和考核,乙方无严重违反采购需求的相关规定、服务要求和标准的行为,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无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等,双方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具体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造成甲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乙方履约方式:参与雨花区范围内市政道路人行道市政日常维护工作,按甲方确定的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劳务施工。 *.*.乙方服务范围: ( *)、雨花区辖区范围内, 已移交(移交形式包括不限于正式移交、历史形成的移交、“特事特办”的移交、移交手续正在办理与完善、事实形成的移交等)给甲方的市政人行道(包括但不限于石材、板材、透水砖、瓷砖、沥青、压模等各类材质地面)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维护内容包括人行道(盲道)基础及面层病害处理、侧平石修复补损、阻车石(柱)修复补损等。维护类别包括不限于文明创建、集中整治行动、数字化案卷、巡查来单、督查通报、领导信箱、信访件、重要线路保障、以及*****、城管***热线任务等处置工作。辖区内市政人行道上市政类井座井盖日常调修、维护更换等;负责市政人行道日常巡查并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根据甲方需要与任务调配,参与雨花区城区防涝排渍处置工作,服从工作安排与调度。 (*)、在履约过程中,如甲方新增移交(移交形式包括不限于正式移交、历史形成的移交、“特事特办”的移交、移交手续正在办理与完善、事实形成的移交等)人行道,一并纳入该项目市政维护劳务范围,费用不予调整与增加。 (*)、在履约过程中,如甲方有临时交办(包括不限于应急处置等)的市政人行道维护及其相关工作,一并纳入该项目市政维护劳务范围,费用不予调整与增加。
*.人员配置要求
无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 年度支付金额为*******.**元
*.付款方式:
年度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说明: 甲方按本项目年度合同总价**%,按全年*个季度进行平均分配,计算出每季度应付的劳务费用,根据甲方季度考核结果,扣除人员缺勤缺岗、施工质量、安全作业、完成时间、材料使用等缺陷等违约费用,经双方签证确认后,作为实际劳务费用支付依据;年终综合考核费用按本项目年度合同总价的**%,在甲方完成综合考核后,一次性支付。支付时由乙方提供符合雨花区相关规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按季度申请国库集中支付。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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