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西分公司)电瓶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5-11-07
安徽 中标结果
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西分公司)电瓶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2025-11-07 00:00:00
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西分公司)电瓶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 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西分公司)电瓶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
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西分公司)电瓶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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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西分公司)电瓶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次)

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 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就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西分公司)电瓶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次)(采购编号:*****************)进行询比。

本项目已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西分公司)电瓶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次)

*、拟成交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利尔电气设备服务有限公司,最终报价为(人民币):陆万捌仟叁佰肆拾陆元叁角(*****.**元),得分:**.**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巢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最终报价为(人民币):陆万陆仟零壹拾陆元叁角壹分(*****.**元),得分:**.**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采购内容:拟新建电瓶车充电桩,具体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询比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评审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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